9月16日,河北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公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调整意见的通知》,对受用地政策调整、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继续实施或按期并网的项目进行了调整。
根据文件来看,相比此前发布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来看,光伏新增取消三个2021年光伏保障性项目指标,规模总计为350MW,风电则未发生变化。需要注意的是,三个光伏项目均为农光互补类项目,其业主分别为惠尚新能源开发、威县威能国发能源以及中国电建。
此外,在现有新能源项目的基础之上,经过调整后,光伏为16.854GW,风电为3.662GW。对比此前拟调整情况来看,光伏继续调减1.65GW,风电同样未发生变化。
此前,河北省已经在6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取消了420MW光伏项目指标,继拟取消风光项目公示后,再次取消了350MW光伏项目指标。结合今年5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对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地;已形成实际占用耕地的,市县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以农为主、光伏为辅,农业与光伏产业互补共赢,同时不对土地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严禁“只有光、没有农、未互补”。在此之后,河北全省范围内未建成的农光互补项目将被调整或取消。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征求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意见建议的函》,并公示了 2022年度风电、光伏开发建设规模汇总表。根据公示的2022年风光开发建设规模表,河北省2022年拟下达风光项目14.29GW,分布在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等14个市。其中,已取消、调减项目结转规模5.58GW,新增规模为10GW。新增指标包括保障性并网规模和市场化并网规模共10GW,其中保障性并网规模约8GW,市场化并网规模约2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