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管理是国企经营管理的边界和红线,也是国企预防经营风险的关键制度性措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2号公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企业合规组织的构成,并细化各层级的工作职责。
一、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将坚持党的领导放在了中央企业依法合规管理工作原则的首位,同时强调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董事会与经理层承担合规管理体系的规划、设置以及统筹的工作要求。国有企业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
三、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以及合规管理部门则承担具体实施、落实合规管理规定的工作要求。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国有企业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应当在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