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集团公司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承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规章、规则,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试行)》。
修订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集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搭建了风险管理四道防线,逐步健全了“一票否决”机制”,细化了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为集团公司完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接下来,法务风控部将以本制度为依托,结合集团公司重点中心工作,全力培养员工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