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发展负担,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在财务结算中心的积极推动与多方协调下, 通过承双桥税发【2020】56号、【2020】68号文件批复,分别同意减免2019年房产税388027.66元、2019年土地使用税794630.28元,合计1182657.94元(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为次年申请减免上年税款)。
2020年截至12月15日,收到2019年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22.44万、2018年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共计11.20万元,退房租涉及的增值税及附加税金6.46万元,2020年累计收到退税40.10万元,至此承德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18-2019年退税工作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