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8日,市国资委印发《承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禁止投资项目清单》,该清单共计31条,对市国资监管企业的禁止投资项目做出了明确要求。投资规划部收到文件后,结合集团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积极组织部室人员学习研究,对已经开展的投资项目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出现应禁未禁的投资项目。今后,投资规划部将严格执行市国资监管企业禁止投资项目清单,修改完善《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为集团公司的投资事项科学界定投资边界,防范投资风险。
附:
承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禁止投资项目清单
(2022年版)
1.不符合国家和投资所在地现有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技术规范的投资项目。
2.不符合环保、土地、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及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项目。
3.不符合我市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导向的投资项目。
4不符合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功能定位、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投资项目。
5.监管机构确认公布的主业中没有房地产业务的市属国有企业新购土地开展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项目。
6.超过年度投资计划非主业投资比例的非主业投资项目。
7. 境外非主业投资项目(投资市属国有企业境外子企业股权除外)。
8.落后产能并购、投资项目。
9.与列入反制危害国家安全清单或目录内的外国实体合作的有关境外投资项目。
10.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投资项目。
11.不符合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投资管理制度的投资项目。
12.未按照规定履行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或监管机构审批程序的投资项目。
13.末明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方式的投资项目。
14.刻意拆分或调整项目投资额规避监管的投资项目。
15.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素的投资项目。
16.超越企业自身管控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
17.超越企业财务承受能力或大幅降低企业偿债能力的举债投资。
18.未明确资金来源或资金无保障、短货长投的投资项目。
19.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0.与资信不佳、资产质量状况较差或明显缺乏投资能力的企业合作投资。
21.并购产权关系不明晰、主要资产权属不清、有重大债务风险的企业或对其进行投资。
22.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增加投资的投资项目。
23.套期保值以外的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类投资项目及高风险的委托理财等活动。
24.以投机为目的的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等高风险投资项目(以长期投资为目的的股票投资除外)。
25.以约定固定分红等“名为参股合作、实为借贷融资”的明股实债方式开展参股合作项目。
26.没有中央企业或投资所在地资本入股的境外能源矿产类商业性投资项目。
27.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的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
28.在境外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9.预期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低于同期5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投资项目(承担国家或我省、我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30.投资预期收益率低于投资所在国家(地区)10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境外投资项目。
31.付费来源或资金结付缺乏保障的 BT、BOT、PPP 等模式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