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废旧(停用)厂房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强全市废旧(停用)厂房监管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收到通知后,企业管理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室、子公司,对照通知内容,指派专人进行集中排查。截止11月18日排查结束,共排查废旧(停用)厂房6处,其中建投公司管理废旧(停用)厂房3处,分别为土产品出口公司地块、建安一公司滦河院、下营房院;国越房地产管理废旧(停用)厂房3处,分别为建安一公司双塔山院、承德县拖拉机厂、曲轴连杆厂。以上废旧(停用)厂房未发现问题。 |
下一步,企业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安保管理,增加巡查次数,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潜在安全隐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