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企业,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项目相关企业当年新增项目申报的政策要求,现将暂停申报2022年度保障类、市场化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311—88600523(传真)
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
(转载自“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