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分配体系、考核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保障功能和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人力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规定等法律规章,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修订的两个办法充分考虑工资总额管理等相关规定,其中《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薪酬认定和调整的依据,《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新增了部室(子公司)及员工考核“红线”,明确人员分层级和类别进行考核,并将班子考核与部室(子公司)及员工考核等级挂钩,实现考核联动。
后续,人力资源部将继续深入研究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员工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